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保護環境,規范造紙工業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造紙工業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工作范圍的確定、執行標準選擇的原則;工程及污染治理、排放分析要點;驗收監測布點、采樣、分析方法、質量控制及質量保證、監測結果評價的技術要求;驗收調查主要內容及方案、報告編制的技術要求。本標準適用于造紙工業的制漿、造紙和制漿造紙聯合企業(不含林紙一體化的林基地建設)的新建、改擴建以及技術改造等建設項目的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本標準為首次發布。本標準為指導性標準。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 造紙工業(HJ/T 408-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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